根据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精神,经个人申请、班主任与学院审核,拟确定唐新杰等94名学生为数字商务学院2025届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,现予以公示。详见附件:
1.反映问题的必须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向数字商务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实名。
2.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3.公示时间:1月8日到1月10日止,共3个工作日。
4.公示联系处室及受理电话:教4-419办公室,0577-86556719。
数字商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5年1月8日
版权所有©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商务学院(温州供应链学院、温州供应链研究院、温州市跨境电商学院东方校区) 浙ICP备05029821号
滨海校区: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金海三道43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