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(浙教办函〔2024〕231号)文件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学院资格审查、学院认定工作小组评定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现将数字商务学院2025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拟定名单公示。
详见附件:
1.反映问题的必须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向数字商务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实名。
2.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3.公示时间:3月4日到3月10日止,共5个工作日。
4.公示联系处室及受理电话:教4-419办公室,0577-86556719。
数字商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5年3月4日
版权所有©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商务学院(温州供应链学院、温州供应链研究院、温州市跨境电商学院东方校区) 浙ICP备05029821号
滨海校区: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金海三道433号